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略) |
投标报价 | 勘察投标下浮率为3.(略)%、设计投标下浮率为3.(略)%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 (1)设计工期:(略) (2)勘察工期:(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设计项目负责人:(略) | 资质 资格 | 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设计项目负责人:(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联合体:(略) |
业绩情况 | 1.广东省职教城(清远)三期先行组团主干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清远市长埔路(附城大道至环城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3.清远市附城大道(明霞大道至凤翔北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4.增城区新河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5.东方临港产业园四横路市政工程项目勘察 6.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勘察测量项目 7.东部配套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勘察设计 8.龙门县龙门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略) |
投标报价 | 勘察投标下浮率为1.(略)%、设计投标下浮率为1.(略)%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 (1)设计工期:(略) (2)勘察工期:(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设计项目负责人:(略) | 资质 资格 | 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设计项目负责人:(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联合体:(略) |
业绩情况 | 1.新侨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长丰县岗集镇朝阳路延伸段、岗淮路延伸段、晨昊路项目设计 3.高科技陶瓷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4.松阳县长虹中路及长虹西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5.宝鹏通道工程(妈湾跨海通道-广深高速)勘察设计 6.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勘察设计 7.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勘察投标下浮率为2.(略)%、设计投标下浮率为2.(略)%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 | (1)设计工期:(略) (2)勘察工期:(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设计项目负责人:(略) | 资质 资格 | 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设计项目负责人:(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业绩情况 | 1.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富嘉路等5条道路)勘察设计 2.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 3.惠州市鹅城大桥及引道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4.松湖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咨询、测量、勘察、设计项目 5.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大湾区蔬果仓储冷链物流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异议受理部门 | 博罗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罗阳街道人民路(略)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大道中(略)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