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文官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略)TP(略)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文官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略)TP(略)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文官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沈阳东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欧盟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南至生产路、北至轩通路、东至北大营街(规划)、西至南北快速干道虎石台大街范围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刘子旗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津(略) | (略).(略)元 | (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共(略)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略) | (略).(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子旗 | 徐辉 | 黄雷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子旗 | 徐辉 | 黄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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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德巍 | 张燕镭 | 丁才广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津(略) | 京 (略) | 赣(略) |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略).(略)元 | (略).(略)元 |
| 工程工期 | (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共(略)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共(略)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共(略)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 企业资质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略)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略)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略) |
| 评审得分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 企业业绩 | | 1.昆明巫家坝中交尚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昆明巫家坝中交尚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略) | | 2.光明路延伸工程四标段 | | 3.汉寿县第一中学新建工程 | | 4.光明路延伸工程二标段 | | 5.中交雅郡项目总承包工程 | | 6.中交汇通横琴广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 7.淮安市清江浦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 | 1.岳西县包家乡鹞落坪村环境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红谷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1、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设计费率:(略)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略).其他;投标函无报价,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略).其他;投标文件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编制 |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略).其他;投标文件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编制 |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略).其他;未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