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宿州市 G(略) 宿城至淮北界改建工程监理 2、皖浙1号风景道一期工程(k0+(略)~k3+(略).(略) 段)工程施工监理 3、S(略)十字至岱山湖段改建工程(丰乐大道至泰石岩棉厂交口处)施工监理 4、S(略)山汴路 K(略)+(略)-K(略)+(略) 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5、天长市高邮湖风光带建设项目堤顶道路(铜龙河口大桥至小关郁庄段)监理 | 1、S(略) 延伸线建设工程(淮北段)施工监理 2、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经七路新建工程 3、连云港市(略)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 4、固镇县(略)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5、连云港市(略)年(略)国道东海段养护大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6、宿迁市(略)年度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1、宿迁市迎宾大道(学成路-霞辉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YBDD-Ⅲ-JL标段 2、金沙大道改线(沪武高速金坛互通至茅山旅游大道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施工监理 4、(略)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JL3标段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