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一层谈话室改造装饰工程(招标编号:(略)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略)4年3月(略)日16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一层谈话室改造装饰工程
2、项目编号:JG(略)-(略)-(略)
3、采购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指挥室办公设备。配有办公桌椅1套(1桌1椅),保密资料柜1台,两人座沙发一台。信息化设备,安装配备指挥操作平台 1套(监控系统 1部),指挥操作平台应独立封闭,包含远程指挥同步录音录像和检索刻录等信息化设备;安装配备1台高清全景摄像头,配备不间断电源(ups)1套,停电时可为谈话区信息化及照明设备供电1小时以上。
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注册地址:(略)
响应报价:(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注册地址:(略)
响应报价:(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注册地址:(略)
响应报价:(略)
公示期:自(略)4年3月(略)日 至 (略)4年3月15日
询比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发布。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