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容湖风景区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河南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柘城县容湖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柘城县容湖风景区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资金来源:(略)
4、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年(略)月(略)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略)
2、评审地点:(略)
3、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四、评审结果
经采购人柘城县容湖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确认中标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 标 人:(略)
中 标 价:(略)
注册地址:(略)
第二标段:
中 标 人:(略)
中 标 价:(略)
注册地址:(略)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期:(略) 质量:(略)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略)
2、投标单位:(略)
3、投标单位:(略)
4、投标单位:(略)
5、投标单位:(略)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略)
2、投标单位:(略)
3、投标单位:(略)
4、投标单位:(略)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九、公告期限:(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河南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