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核查包6 | 负责佳木斯、鹤岗和双鸭山市的年度重点单位的排放报告核查 。包括(略)发电+1化工+4建材+1钢铁。并于本年度6月(略)日前提 交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核查报告;8月(略)日前提交水泥、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核查报告;(略)月(略)日前提交其他非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核查报告。 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文件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并线上填报核查信息,确保核查全过程电子化留痕。对上一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相关数据要追根溯源,采用的原始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计算方法科学合理,排放因子适用,审核与核查结果准确。核查报告通过复查。 | 本项目实施严格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 (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査技术指南发电设施》及国家发布的相关指南要求,依据的核算方法,统一的评价标准。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关于做好(略)-(略)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略))(略)号)和《关于做好(略)-(略)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略))(略)号)的要求,对全省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进行文件评审、现场核查及复查:(略) | 签订合同后, 按甲方要求提供。并于本年度6月(略)日前提交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核查报告;8月(略)日前提交水泥、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核查报告;(略)月(略)日前提交其他非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核查报告。具体为中标后至核查工作结束。 |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招标服务要求、响应文件服务方案提供服务。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略)〕(略)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略)〕(略)号)等国家规范以及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