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 餐饮服务 | 呼伦贝尔市驻京联络处职工食堂委托服务 | 1.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职工餐厅法定工作日早餐、午餐,市驻京信访人员 (公安、联络处)工作日用餐。2.食堂及餐具清洁、厨房及食堂的残渣和垃圾清洁、厨房及食堂的安全生产工作。3. 投标人需在服务期限内接收招标人原雇佣合同制员工7名,保证工资不低于原工资,并与接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政策要求为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因未履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4.提供办公场所卫生保洁服务,对办公场所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对车辆停放、环境绿化、安全保卫、人员登记进行日常管理,做好安全、消防的预防管理工作。 | 1职工就餐为自助形式,需提前公布菜谱,早餐要求2种以上主食、粥及凉拌菜等,午餐要求4菜(2荤2素)、2种主食、1汤、水果或酸奶。投标人需按要求保证饭菜质量,不得降低份量或质量。因发生停水、电等情况,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提早做好人员就餐准备。2.投标人所聘人员需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并持健康证上岗,并为从业人员提供住宿环境并承担相关费用。3.投标人采购食材应主动检查质量,索取有关产品合格证,食物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严控食品原料质量,不得使用病、死的肉类及制品,不得使用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 毒的蔬菜,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4.严禁使用过期食物,不使用伪劣调味品,禁止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每餐餐后把使用过的餐具进行清洗并消毒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年3月(略)日止,共计一年。 | 1职工就餐为自助形式,需提前公布菜谱,早餐要求2种以上主食、粥及凉拌菜等,午餐要求4菜(2荤2素)、2种主食、1汤、水果或酸奶。投标人需按要求保证饭菜质量,不得降低份量或质量。因发生停水、电等情况,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提早做好人员就餐准备。2.投标人所聘人员需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并持健康证上岗,并为从业人员提供住宿环境并承担相关费用。3.投标人采购食材应主动检查质量,索取有关产品合格证,食物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严控食品原料质量,不得使用病、死的肉类及制品,不得使用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 毒的蔬菜,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4.严禁使用过期食物,不使用伪劣调味品,禁止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每餐餐后把使用过的餐具进行清洗并消毒 |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