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
一、配送食材要求
(一)配送内容
1.预包装类食品:(略)
2.生鲜类食品:(略)
(二)配送食材相关要求
1.配送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采购转JY食品或利用转JY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采购人对食材有特殊要求的,应满足采购人相关需求。
2.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其中:
大米为籼米(一级)或粳米(一级),执行标准:(略)
食用油为非转JY食用植物油,执行标准:(略)
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略)
3.猪肉(冷鲜肉一级、热鲜肉一级),执行标准:(略)
肉类(含禽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略)号)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要求。
4.蛋类执行标准:(略)
5.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残留符合GB(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和GB (略).1-(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略)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6.乳制品执行标准:(略)
(1)纯牛女乃以生牛乳为原料,符合 GB(略) 国家标准。色泽:(略)
(2)调味奶以不低于(略)%的生牛乳为源料生产,符合GB/T (略)-(略)国家标准。色泽:(略)
(3)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 6 个月(以生产日期起计算);送达时距保质期满不低于3个月。
7.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食堂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农药残留符合GB(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和GB (略).1-(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略)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8.调味品、干杂:(略)
9.糕点:(略)
(略).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
(略).以上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得提供转JY食品或利用转JY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供应商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三)食材安全要求
1.供应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若国家出台新 法律、法规和标准,则以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2.所有需要包装的食材,其包装材料均须符合食品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应有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并带有标签。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及食品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包装计量食品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必须承诺:(略)
二、配送服务要求
(一)配送车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配备符合规定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1辆。(注:(略)
2.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配送人员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需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精神病、暴力史的承诺或相关证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2.持卫生防疫部门发放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不得上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三)配送时间
每日早上6:(略)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配送到位,则视为供应商拖延配送。如有采购人临时性要求,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3.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与采购人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并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5.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供应商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说明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6.供应商每次配送食材须随货附上一式四联的送货单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确认。(质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验货为准)送货单须详细注明食材品名、单价、数量等内容。送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7.履约、保障能力和实施方案
(1)履约要求:(略)
(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应具备与食品类的质量管理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3)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针对本采购包拟定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配送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
其中:(略)
应急预案应包含:(略)
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略)
8.如6个月内两次出现由于供应商未能按要求配送食材(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配送、未按要求配送、配送的食品质量不达标等)造成误餐,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赔偿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按本章“配送人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交采购人备案,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同步向采购人提交《食品安全承诺书》。
2.项目履约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的食材配送数量、品类调整,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
★3..供应商必须承诺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但在因供应商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承诺:(略)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略)
2.付款方式:(略)
(二)结算方式及结算价
★1.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实行下浮率报价,服务期间,所有配送产品价格均按“市场价×(1-下浮率)”进行结算,下浮率区间为0%<下浮率<(略)%,下浮率≥(略)%为无效响应。
2. 结算方式
按月据实结算食材费用。
3.结算价
(1)结算价=市场价×(1-下浮率);
(2)执行周期:(略)
(3)结算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包含食材的购置、检验、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堆放、保险、损耗、退换、售后服务、雇员费用、管理费和全额税费等,以及合同实现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除另行提出特定的食材深加工要求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市场价的确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以成都市发改委价格公益平台(蓉价网www.cdprice.cn)公布的同类食材(含预包装食品)全市均价作为市场价,成都市发改委价格公益平台(蓉价网www.cdprice.cn)未公布的种类,以龙泉驿区万达永辉超市、龙泉驿区建设路综合市场及同安长隆菜市场每周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公布的价格平均值作为市场价。
(三)配送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明东街(略)号6楼(龙泉驿区民政局职工食堂)。
(四)履约验收
1.履约验收的主体:(略)
2.履约验收时间:(略)
3.验收组织方式:(略)
4.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略)
5.是否邀请专家:(略)
6.是否邀请服务对象:(略)
7.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略)
8.履约验收程序及验收标准:
8.1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查验。
(2)现场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完成验收。
(3)验收人员应按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食品有异常的情况,应如实记录。
(4)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①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 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应依据合同及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②加工食用前如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并依据合同及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5)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提出退换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供应商应立即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验收记录
供应商每次送货应附上一式三份的送货验收清单,载明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由采购人和供应商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财务结账一份,作为结算的凭证。
8.2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略)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略)
五、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违约责任条款
采购人违约责任
(1)因采购人无故逾期支付合同款的,除应及时付合同款外,应每日向供应商按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金额的3%;逾期付款超过(略)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
(2)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供应商。
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有不符合磋商文件约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预算金额1%的违约金,并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改正,否则视作供应商不能履约而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2)供应商不能履约而违约的,应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略)%的违约金。
(3)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4)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原因造成采购人、供应商或第三方人身、 财产损失或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责任,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5)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产品抽查,如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每次扣除(略)元;情节恶劣(包括但不限于恶意隐瞒)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或物资配送错误,影响采购人正常就餐的,给予处罚(略)元/次;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导致采购人不能正常开餐)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因配送食材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争议管辖
在执行本项目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三十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的(CCC)或前置许可认证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强制认证(CCC)或前置许可、认证的承诺函件,在供货时一并提供相关许可、认证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 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需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