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东湖高新等6处场地工艺设备配备及配套信息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东湖高新等6处场地工艺设备配备及配套信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顺利结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二、中标候选人:
包1:(略)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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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山西易联通达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略),(略).(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略),(略).(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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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略)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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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略),(略).(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山西易联通达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略),(略).(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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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略)
评标地点:(略)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略)
公示时间:(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略)
接收邮箱:(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箱:(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