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龙华陵园二期项目用地涉及军用光缆迁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军、庄朝阳、洪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
(1)宁马新型功能区建设及薛津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涉及军用光缆迁改项目
(2)黄山铁投军用光缆迁改工程施工合同
(3)国家某单位新津至雅安段高速公路管道光缆集中整治项目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递交地址:(略)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