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1)资料收集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形成的林权登记数据、图形数据、档案数据、基础地理信息和其他类型登记数据等,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包括林权登记的各种图、表、卡、册等,应进行电子化处理。电子资料包括电子数据、数据标准、技术规程、电子档案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略) (2)资料初步分析 对照TD/T (略)-(略),分析比较数据结构、字段类型以及空间坐标类型等,制定转换规则,梳理数据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略) (3)制定林权数据整合工作计划 根据资料初步分析结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计划。 2.规范化处理 (1)底图制作 将第三次国土调查(林权现状图斑)、林业“一张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图层、地籍区地籍子区图层、行政区划图等叠加,形成工作底图。 (2)空间数据处理 ①矢量数据处理:(略) ②纸质图件处理:(略) ③空间数据缺失处理:(略) ④问题数据处理: 图斑精度:(略) 权利交叉:(略) 地类压盖:(略) 跨行政区或地籍子区:(略) 林权登记数据与三调数据冲突:(略) 林权登记数据与林业“一张图”:(略) (3)非空间数据处理 ①非空间数据梳理; ②制定转换规则; ③非空间数据缺失处理; ④无效数据清洗。 (4)档案数据处理 ①电子档案整理:(略) ②纸质档案电子化:(略) ③纸质档案归档:(略) 3.整合关联 (1)不动产单元号编制 通过内业方式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应按照GB/T (略)-(略)要求在内业过程中完成不动产单元号的编制。通过地籍调查流程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以地籍调查中划定的不动产单元及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为准。 (2)关联关系重建 ①非空间数据关联:(略) ②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关联:(略) ③档案数据关联:(略) (3)逻辑关系整理 完成林权登记业务上下手关系整理。 (4)数据一致性核比 ①空间数据核验; ②非空间数据核验; ③问题数据处理:(略) 4.质量检查 (1)软件检查 可利用自然资源部统一配发的存量数据质检软件或地方自主开发的质检软件作为检查工具,对数据成果进行批量检查。深入分析研究质检软件提示的错误或问题,作为参考逐步完善林权登记整合成果。 (2)人工检查 从林权登记数据库成果中,随机抽取不少于(略)%的单位产品作为样本,对其进行查询或逐项核查。深入分析研究发现的错误或问题,作为参考逐步完善林权登记整合成果。 5.数据入库:(略)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数据库结构,兼容本地业务办理及管理需求,并将其纳入本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建立林权登记数据的更新机制,保障数据及时、准确更新。 6.数据成果汇交:(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数据质量检查后,可分批向自然资源部离线汇交,同步将市、县汇交成果纳入省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