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位于锦华星光花园(二期)(略)套住宅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略)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年(略)月(略)日,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锦华星光花园(二期)住宅公开转让事宜。(略)年(略)月(略)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所持锦华星光花园(二期)住宅公开转让事宜。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略) | 挂牌终止日期:(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本批(略)套房产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锦芸街(略)号锦华星光花园(二期),标的所在的平江新城作为苏州“一核四城”的正核心,北接相城区、西临高新区,更有地铁4号线、8号线(在建)等多种出行选择,周边坐拥平江万达、繁花中心、城市生活广场、苏大附一院等多个商业、行政及生活配套,即刻通达全城,助力美好生活。标的所在项目共建有4栋带电梯的高层住宅楼,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略)年6月3日止,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整体项目于(略)年9月交付使用,物业管理公司为苏州市属国企苏州城投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1.(略)元/平方米/月,停车费地面车位(略)元/月、地库车位(略)元/月。本批公开转让的住宅均以毛坯形式交付,无抵押、租赁等情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拓普森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拓普评报字[(略)]第(略)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略)年(略)月(略)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略).(略) |
| 特别事项说明 | 1.公告期内可至小区实地看房,联系电话(略);2.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契税、工本费及权证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由转让方承担,同时房屋首期住宅维修资金已由转让方支付(无需受让方另行承担);3.涉及房地产限购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批公开转让的住宅可分套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住宅);5.所有房产均为现状交付,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1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1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锦华星光花园3幢(略)室面积(略).(略)平方米,转让参考价(略).(略)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每套(略).8万人民币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略) |
| 备查文件 | 1、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略)〕9号) 2、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苏城投董〔(略)〕(略)号) 3、关于公开交易锦华星光花园(二期)房产的请示(苏城投〔(略)〕(略)号) 4、关于同意公开交易锦华星光花园(二期)房产的批复(苏国资产〔(略)〕2号) 5、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拟房屋销售涉及的位于锦华星光花园(略)套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拓普评报字[(略)]第(略)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8、权属证明文件 9、拟与受让方网签的《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略)、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整个项目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整个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拍卖相关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请亲自至实地看房,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本转让公告要求参与本项目,竞得后未能履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1)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2)受让方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自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若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仍未成功发放贷款的,受让方应在(略)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一定比例房屋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详见届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让方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不动产登记相关流程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3.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略)年8月(略)日(略):(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肖女士、周女士、杨先生 |
| 联系电话 | (略)-(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