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灯具材料要求: 灯具的插销、铰链、螺钉和其他外部构件应用不锈钢(不锈钢(略))、铝合金、热浸锌制成;灯具高压压铸铝合金外壳,耐腐蚀、抗冲击、牢固耐用。灯具防护等级为IP(略)。 满足得1分,不通过不得分。投标人所投灯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LED灯具光通维持率: 投标人所投灯具或同系列产品(略)-(略)小时的光通维持率≥(略)%,(略)-(略)小时的光通维持率≥(略)%,(略)小时的光通维持率≥(略)%的得3分;投标人所投灯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灯具参数: 投标人所投灯具或同系列产品功率因素≥0.(略);防护等级≥IP(略),色温(略)K±(略)K,显色指数≥(略),整灯光效≥(略)lm/w。电源:(略) 以上全部满足,得3分,投标人所投灯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结构风力测试: 投标人所投灯具或同系列产品整灯通过GB(略).1-(略)、GB(略).(略)-(略)结构风力测试(风力试验:(略) 5、震动测试: 投标人所投灯具或同系列产品按照GB(略).1-(略)《灯具第1部分:(略) 6、盐雾测试: 投标人所投灯具或同系列产品需通过以下盐雾测试:(略) 7、浪涌: 投标人所投灯具或同系列产品整灯通过GB/T(略)-(略)、GB/T (略).5-(略) 检测依据,浪涌冲击等级通过(略)kv,得1分,不通过不得分。 8、夏日耐高温、冬日耐寒: 投标人所投灯具或同系列产品经高温高湿试验,执行GB/T (略).3-(略)环境试验第2部分:(略) 投标人所投灯具或同系列产品通过GB/T(略)-(略)、GB/T(略)-(略)检测依据低温试验,循环结束后的样品在低温状态下应能在5s内点亮,测得的光通量相对于初始光通量的变化不应超过(略)%,通过得0.5分,不通过不得分。 上述1-8项均须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证明材料上标注与得分项有关的部分,否则不予得分。 9、芯片、电源要求 ①LED 芯片选用Philips-Lumileds、Cree、Osram三者之一制造,原厂封装的优质芯片,不得采用集成式芯片,得6分; 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书或投标人所投灯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②电源驱动装置选用茂硕、英飞特、飞利浦三者之一,并内置于灯具内的得6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书或投标人所投灯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略)日内按上述①-②项提供的承诺书及品牌向招标人提供出厂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③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道路模拟环境参数:(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