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城县城区广安路、幸福路等7条道路及人行道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内容:(略)
2、工期:(略)
3、质量要求:(略)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方财招标采购-(略)-(略)-1 |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方城县裕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方城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西园合兴路西侧弘裕 1 号公租房 1号楼 (略)-(略) 房间 | (略).(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 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第1标段 |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略)日历天 | 黄建涛 | 豫(略) |
| | | | | |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中军,罗亚楠,肖博铭,杨建华,刘国林,袁旭峰,黄国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方城县)》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p)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下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