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中任职。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略) 备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略) 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实施任务(提供(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自(略)年7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自(略)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7月1日以来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