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略) | 宗地坐落:(略) | 出让年限:(略) |
| 容积率:(略) | 建筑密度(%):(略) | 绿化率(%):(略) | 建筑限高(米):(略) |
| 主要用途:(略)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其他商服用地 | (略).(略)平方米 | 四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 | 保证金:(略) |
| 起始价:(略) | 加价幅度:(略) | 挂牌时间:(略)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略)-(略) 至 (略)-(略)-(略) 到http:(略)
五、申请人可于(略)-(略)-(略)至(略)-(略)-(略)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略)万元,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略)%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略)日内付清,地上(建)构筑物建筑价款(略).(略)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略)日内支付给镇宁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标的由镇宁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的时间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略)日内。(二)该地块为现状使用,若需改建或重新开发建设,须按照房屋现状及地块实际用途的相关指标进行开发使用,并按程序依法报批后方能实施。(三)成交确认后(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