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振兴大道(惠肇高速共线段)新建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振兴大道(惠肇高速共线段)新建工程检验监测服务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振兴大道(惠肇高速共线段)新建工程检验监测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略)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略)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业为A(略)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A(略) 道路工程、A(略) 排水工程、A(略)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略) (四)初步评审情况:(略) (五)详细评审情况:(略) (六)废标情况:(略)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略) (1)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2)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3)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通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下浮率 | 3.(略)%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业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 工期 | 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完毕(工期暂定为(略)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合格,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成果验收合格为止。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徐守艳 | 资质 资格 | 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通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略) |
业绩情况 | 1、惠州仲恺国际合作区红岗组团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园区配套设施:(略) 2、群益公馆工程检测; 3、TCL惠州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三期); 4、茂名市高州体育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 5、东莞市水源切换全过程水质稳定性保障供水管网带压内窥检测项目; 6、生态园城市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及日常维护项目; 7、数码园北区纵七路、环湖二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嘉(广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1.(略)%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业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 工期 | 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完毕,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合格,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成果验收合格为止。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姬兵亮 | 资质 资格 | 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嘉(广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略) |
业绩情况 | 1、广东省博罗县博中东江大桥工程; 2、南山快速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工程; 3、南山快速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工程; 4、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九和路、沥新路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5、黄巢墩大道(产城大道至和安大道段)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6、博罗县滨江西路工程检验、监测服务。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中泰检测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0.(略)%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业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完毕。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峥 | 资质 资格 | 工程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 (略)B(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中泰检测有限公司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略) |
业绩情况 | 1、采购钻芯法检测和动力触探试验劳务服务单位; 2、惠州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
异议受理部门 |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大道中(略)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大道中(略)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