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略)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备注:(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 5.1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郑州市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或取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提供)】。 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其他要求: 6.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略)年1月至今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若联合体投标的,该项内容由牵头人提供);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提供); 6.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9月以来任意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提供); 6.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若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提供(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资质均需满足招标公告第3.1条要求; 7.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的权利义务; 7.3拟派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人委派; 7.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7.7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分别提供证明材料、盖章以外,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