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2.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根据其分工提供):(略) 2.1勘察资质:(略) 2.2设计资质:(略) 2.3施工资质:(略) 3.人员资格要求: 3.1 项目总负责人:(略) 3.2勘察负责人:(略) 3.3设计负责人:(略) 3.4施工负责人2人:(略) 备注:(略) 4.企业业绩要求: 4.1 投资业绩:(略) 4.2 设计业绩:(略) 4.3 施工业绩:(略) 5.财务要求:(略)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6.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6.3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6.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的相关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人员查询根据所承担的分工提供),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的责任应分别列明。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出资义务的成员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共同成立合资项目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承担EPC总承包义务的成员与招标人、合资项目公司签订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7.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7.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