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服务内容 2.1 厂区范围内进出水水质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的全部运营与维护工作。 2.2全套系统维护期间,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更换或维修工作全部由运维单位承担,对系统内安装的全部监测设备及部件进行维修、更换。 2.3全套系统包括从采集水质参数的一次元件至向环保局传送数据出口内的所有设备,如水质采样系统、COD、氨氮、总氮、总磷、PH、流量、电源集线柜(PLC柜)、上位机、数采仪、等(包括但不限于) 2.4每日运营服务: (1)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日常巡检。 每日数据巡检:(略) (2)运维单位维护人员在设备发生故障并将缺陷处理后,及时告知厂内管理人员缺陷消除情况,并在检修记录交代本上详细记录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由于入厂处理缺陷不及时、处理或交代、验收不及时造成的考核及后果,由运维单位承担。 2.5每周运营服务: (1)每周设备巡检:(略) (2)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小室:(略) (3)标定:(略) 2.6 每月运营服务: (1)运维情况统计:(略) 2.7每季度运营服务: (1)每季度应对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系统应用程序进行检查,历史数据检查,并对历史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内容包括数据处理主机数据库中全部工程数据,并上交至甲方管理人员进行备份储存。 (2)每季度开展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设备的全系统标定及高中低浓度校验。 2.8 系统的运营服务 (1)为了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维持完整的数据获取率,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运维单位人员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将设备故障原因以报告形式,上报给相关环保部门并给厂内管理部门留存备份。 (2)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运维单位人员应及时报告、处理并记录。 (3)严格按照HJ(略)-(略)标准进行维护保养。 3、服务期:(略) 4、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略) 5、服务要求及标准: 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略)-(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略)-(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HJ(略)—(略))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略)—(略))的规定,对甲方安装的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并由环保局监督运维单位运营;6、服务团队配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