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略)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略)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项目预算:(略)
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从事通勤服务的经营者必须“三证齐全”(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每份(略)元,售后不退;
(2)CA办理及采购文件获取:(略)
4.2获取文件时所需材料:(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略)
谈判地点:(略)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略)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内容:(略)
四、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略)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略)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略)
五、公示期限:(略)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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