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略) (2)施工资质:(略) 1.3业绩要求 (1)投资业绩:(略) 注:(略) (2)设计业绩:(略) (3)施工业绩:(略) 注:(略) 1.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略)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一方委派):(略) 注:(略) 1.5财务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一方满足即可)取得各银行有效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略)亿元人民币。 注:(略)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略)年末总资产(略)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略)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最近连续三年((略)年、(略)年、(略)年)每年均为盈利((略)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度至(略)年度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略)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略)%。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略) 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包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即可)。 注:(略) 1.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略)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投资任务一方;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报名; (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8)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1.8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后审申请。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略) 1.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