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略) | 拆包投料 | 颗粒物 | 拆包投料废气经微负压+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略)%),破碎、冷却、筛分废气经专用密闭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略)%),废气合并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装置(TA(略))”处理后(处理效率(略).(略)%),通过1根高(略)m、内径0.5m的排气筒(DA(略))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破碎、冷却、筛分 | 颗粒物 |
DA(略) | 熔融混合 | 颗粒物 | 废气经专用密闭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略)%),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雾装置(TA(略))”处理后(颗粒物处理效率(略)%、氨处理效率(略)%),通过1根高(略)m、内径0.5m的排气筒(DA(略))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
造粒空冷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
DA(略) | 拆包投料 | 颗粒物 | 拆包投料废气经微负压+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略)%),破碎、筛分、造粒、干燥冷却废气经专用密闭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略)%),废气合并经1套“重力沉降+旋风除尘+两级文丘里+除雾装置(TA(略))”处理后(颗粒物处理效率(略).(略)%、氨处理效率(略)%),通过1根高(略)m、内径0.5m的排气筒(DA(略))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破碎、筛分 | 颗粒物 |
造粒、干燥冷却 | 颗粒物 | 燃气热风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
DA(略) | 天然气燃烧 | 颗粒物、SO2、NOX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略)](略)号)污染物排放限值 |
无组织 | 颗粒物 | 加强设备密闭、厂房密闭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 COD、BOD5、 SS、NH3-N、TP | 油水分离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略)-(略))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限值 |
声环境 | 各产噪设备和风机 | LAeq、Ld、Ln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原料包装袋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除尘灰、不合格颗粒料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其中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层渗透系数K≤1×(略)-7cm/s;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略)-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略)-(略)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服务配套楼、办公室、五金库、消防泵房、原料区、成品区、生产区等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层渗透系数K≤1×(略)-7cm/s;厂房外道路为简单防渗 |
生态保护措施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设备维护中会使用机油,在使用前应在设备底部放置废机油收集盘,确保机油不会滴落、泄露至地面;②机油的贮存场所和危废库应具备防渗、防火、防雨等条件,桶装机油可放置在防渗托盘上;③生产厂房、仓库、需配备黄沙盒、应急桶等,用于泄漏的液态物质的应急暂存;④生产区和仓库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消防砂;厂内采用电话报警,专人负责,发生火灾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通报火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等;⑤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生产,迅速使用厂内灭火器材,同时,通知消防支队;并迅速疏散厂内职工和周围群众撤离现场;⑥加强工厂、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对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⑦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⑧危险废物妥善收集,作好危废暂存间防渗透处理,临时堆存时间不得过长,堆存量不得超过规定要求,以防造成渗漏等二次污染或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范暂存危废,避免或减轻由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⑨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废气处理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一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或更换设备。⑩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和措施;做好环境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员工对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性,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沟通,主动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落实环保资金,以实施治污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明确职责,专人管理,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③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技术规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证排污、持证排污,按照排污许可证、环评及批复文件等要求,落实营运期排污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填报、环境管理记录等环保管理工作。 ④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