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为保障轨道交通(略)号线航头站、下沙站、鹤涛路站、沈梅路站、繁荣路站、周浦站、康桥站、北中路站、芳芯路站、迎春路站、杨高中路站、民生路站、丹阳路站、平凉路站、抚顺路站、复旦大学站、上海财经大学站、殷高路站、长江南路站共(略)座站点编码室的正常工作,加强站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轨道交通(略)号线各站点内人员财产的安全和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现拟建立轨道交通(略)号线各站点编码室的安全防范防盗报警联网系统,以确保(略)号线各站点区域的公共安全。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略)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车站编码室报警系统的生产、安装及维保单位,熟悉车站报警系统设备状况及现场情况, 且承接了(略)-(略)年度上海轨道交通(略)号线、(略)号线、磁浮示范运营线编码室安全技术防范联网报警服务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条件,故因此该项目拟由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七、拟定供应商:(略)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略)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s@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略)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略)
articl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