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范围内应严格服从采购人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
(2)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应依据各管理泵站的类型、特点情况,制订各泵站具体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维修养护计划,并报采购人认可后实施。
(3)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生效后(略)日内,对各泵站实际操作人员(采购人相关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内容包括泵站运行管理、水泵实际操作、机电设备的运行注意事项、供电设备的运维管理、泵站运行台账的建立、闸门运行的实际操作注意事项及泵站安全运行等专业管理知识的业务技术培训,时间不小于3小时,确保泵站安全运行。成交供应商组织的培训内容与方案需报备采购人审核后组织实施。
(4)成交供应商负责泵站在运行过程的设备正常维护和检修,确保维护的泵站设备完好,成交供应商管护内容及标准,均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对排涝站长效管护考核要求,定期对泵站进行巡检:(略)
(5)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上报年度泵站运行、维护、管理总结,并报每座泵站的年度大、中修项目计划。磋商报价包括闸站维护保养费、人员工资、意外险、劳动用品费用,设备的小修((略)元)与中修((略)元)以内单次、单点的修理经费。维修工具和养护工具由成交供应商自备,不另行结算。
(6)成交供应商应为派驻现场管护人员(不含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及措施,并负责长效管理期间安全责任及相应的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
依据《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略)-(略)》、《水闸技术管理SL(略)-(略)》、《机电设备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省、市、区有关机电排灌泵站运行管护的考核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