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0~6.(略)) | 自(略)年6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 商住楼、仓库、厂房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6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企业业绩(0~6.(略)) | 自(略)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 商住楼、仓库、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奖项(0~4.(略)) | 自(略)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公共建筑获得过建筑设计奖项(图集、标准及单专业奖项除外)的,国家级奖项得4分,省级奖项得2分,市级奖项得1分,满分4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如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略)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是否合 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是否满足消防间 距要求。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 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功能与 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 建筑风格。(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 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 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针对项目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措施合理、可行性高。(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力。(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0~4.(略)) |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人员1名(0~2.(略))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证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