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略)安置地块配套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略)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州市林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广州市新茵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成)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成)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通过 | |
| 4 | (主)广州建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海珠城发生态景观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宏微生态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公示时间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至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略)
附件:
2.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一览表.pdf1.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资审报告(隐去评标专家姓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