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质条件:(略) 1.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1.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1.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财务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3.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4.设计负责人:(略) 5.勘察负责人:(略) 6.项目经理资格:(略) 7.人员要求:(略) 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内容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不包含牵头人)。 (5)本项目不接受勘察、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