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环卫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编号:(略)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德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福建福龙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成)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人员评审项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过有效期,作 否决投标处理。 |
| 3 | (主)闪电(广东)环保回收科技有限公司,(成)中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中建三局云服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成)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白云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成)广东励成建设有限公司,(成)厦门格林艾康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主)上海龙澄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略)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略)附件:
资格评审汇总表(去掉名字).pdf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2.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去掉名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