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响应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响应人
1.1采购人:(略)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略)
1.3响应人:(略)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4符合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响应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响应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6若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响应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7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编制本采购文件。
1.4如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响应。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响应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8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资料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响应人在响应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如有最高限价,见响应人须知资料表。
2.3响应人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响应费用
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5.1采购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 响应人须知
第2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3章 响应邀请
第4章 响应人须知资料表
第5章 货物(服务、工程)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6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响应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响应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为了保证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7.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响应人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响应人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服务、工程)进行响应,除非在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响应人应当对所投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3无论采购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响应人所响应货物(服务、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 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9.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略).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略).1响应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略).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略).2.1货物(服务、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略).2.2货物(服务、工程)从买方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略).2.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略).3响应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响应人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审时判定其响应是否有效的标准。
(略).4响应人应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略).5技术偏离披露的原则性规定:
(略).5.1所有响应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技术偏离,尤其是对技术负偏离均要进行披露。
(略).5.2如果响应人不能确定对某一事项是否构成技术偏离,则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并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以供磋商小组参考。
(略).5.3一旦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技术偏离而响应人并未如实进行披露的,磋商小组有充分的权力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略)
(略).6.1采购文件需求中提出的技术规格,响应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更优的(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
(略).6.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所专有,则该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响应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应说明调整的理由。对含差别歧视待遇的专有技术条款磋商小组不视为实质性要求。
(略).6.3为有助于响应人选择响应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响应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
(略).6.4如有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采购要求。
(略).6.5 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的设备、设施、材料及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人必须确保本项目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略).响应报价
(略).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响应人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标的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略).2响应人应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货物(服务、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略).3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略).3.1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响应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服务报价;
(略).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略).4响应人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略).5每种货物(服务、工程)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略).响应保证金
见响应人须知资料表
(略).响应有效期
(略).1响应应在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略).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响应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响应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响应人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略).1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
(略).2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略).3 所有响应文件提供方式为在线提交。
(略).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略).响应方式
响应方式采用网上响应,流程如下:
(略).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略).2响应人递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略).3 除响应人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略).4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略).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响应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响应人递交的非加密响应文件电子介质将被视为无效。
(略).6响应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人,如已按规定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略).响应截止
(略).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略).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人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略).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
(略).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略).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略).2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响应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 磋商及评审
(略).磋商
(略).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响应人代表参加。
响应人不足3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略).2响应人提交存储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或光盘。(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用于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评审时进行评审。如响应人未提交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评审时,无法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则视其响应无效。)
(略).3响应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磋商现场解密;
(略).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磋商的各响应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略).5响应人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略).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
(略).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响应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略).2采购人在评审前查询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略).2.1不良信用记录指:(略)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略).2.2响应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略).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略).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略).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略).2响应文件的澄清
(略).2.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略).2.2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略).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响应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略).2条的规定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略).4响应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等,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响应人所响应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略).响应偏离
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略).响应无效
(略).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略).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3)与其他响应人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
(4)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5)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响应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9)响应文件未经响应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凡出现单位落款的地方均需要由法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略))响应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略))同一响应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略))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略))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略))响应人以他人名义响应;
((略))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
((略))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略).比较与评价
(略).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略).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在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略).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响应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响应人,其响应报价扣除6-(略)%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第6章。
(略).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略).——原则
(略).1评审将在严格——的情况下进行。
(略).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
六 确定成交
(略).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详见采购文件第6章。
(略).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略).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响应人成交,且对受影响的响应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略).1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略).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略).3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结果公告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未通过的原因;还将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略).签订合同
(略).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略)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略).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略).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略)条,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依法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略)条规定,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要被依法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略).履约保证金
(略).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数额及方式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略)%)。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略).成交服务费
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根据委托协议具体约定。
(略).廉洁自律规定
(略).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略).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略).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略).人员回避
响应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略).质疑与接收
(略).1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略).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略).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响应人须知资料表。
第2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响应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二,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响应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一)
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略)
单位:(略)
说明:(略)
2.价格应按照“响应人须知资料表”的要求报价。
3.格式、内容和签章、盖章必须完整。
4.此表中,响应总报价应和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5.《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为准。
响应人名称(单位盖章) |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 : | |
日期 | | |
。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略)
2. 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响应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略)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响应人(盖单位章) |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 | |
身份证号码 | : | |
委托代理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 |
邮政编码 | : | |
传真 | : | |
电话 | : |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略)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说明:(略)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