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
投标人若提供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报告视同于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原为:
(一)以下设备需数字接入到三明市应急局融合通信平台,满足平台调用,调看应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略)
设备清单:(略)
(二)以下设备需提供3年音视频流量服务(4G/5G物联网卡,全网通),每台设备配备一张流量卡,平均每张卡的流量不少于(略)G/月,建立流量池实现设备流量共享。(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略)年音视频流量服务(4G/5G物联网卡,全网通)”,每张流量卡的流量为G/月,建立流量池实现所有设备之间流量共享,否则采购人不予验收。)
设备清单:(略)
现修改为:
★(一)以下设备需数字接入到三明市应急局融合通信平台,满足平台调用,调看应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略)
设备清单:(略)
★(二)以下设备需提供3年音视频流量服务(4G/5G物联网卡,全网通),每台设备配备一张流量卡,平均每张卡的流量不少于(略)G/月,建立流量池实现设备流量共享。(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略)年音视频流量服务(4G/5G物联网卡,全网通)”,每张流量卡的流量为G/月,建立流量池实现所有设备之间流量共享,否则采购人不予验收。)
设备清单:(略)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合同包1:(略)
原为:
2.以上标注“★或▲”号的技术参数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
现修改为:
2.以上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已经明确佐证资料的,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佐证资料,未做要求的均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