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北大路停车场)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略)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政和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北大路停车场)招标文件作补充更改如下:
一、 本项目原标书:(略)
更改为: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4.1.9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二、本项目原标书:(略)本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部分。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不得再次分包。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分包的资格、资质要求:(略)(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更改为: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三、 本项目原标书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形式:(略)
更改为: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形式:(略)
龙头企业缴纳保证金根据《南平市促进建筑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建筑[(略)](略)号)文件规定实施,可免缴保证金。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a,(注:(略)
四、本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文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将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