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经营场所、仓储等能力分 |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具有自有产权或定点合作与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加工场地(如定点屠宰场地),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自有产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定点合作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持有自有产权或租赁与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面积达(略)平方米得6分;每减少(略)平方米扣1分,扣完6分为止。(提供场所的自有产权或租赁的证明材料及彩色图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具有自有产权的或合作经营的水产、禽、畜肉养殖基地,种植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2分; (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自有或租赁储备冷库/保鲜仓库(经营畜肉、禽肉类等生鲜食品),容积量达(略)立方米得3分;每减少(略)立方米扣1分,扣完3分为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备注:(略) |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具有自有产权或定点合作与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加工场地(如定点屠宰场地),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持有自有产权或租赁与生产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面积达(略)平方米得6分;每减少(略)平方米扣1分,扣完6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具有自有产权的或合作经营的水产、禽、畜肉养殖基地,种植基地,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立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自有或租赁储备冷库/保鲜仓库(经营畜肉、禽肉类等生鲜食品),容积量达(略)立方米得3分;每减少(略)立方米扣1分,扣完3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