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现更正为: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每半年) |
| 1-1 | 河道物业化管理服务 | 6月 | (略) |
| 1-2 | 通信服务 | 1项 |
本项目服务期限半年。
延平区将列入管理范围内的(略)条河道。通过“向社会采购服务”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源,基于河长办现有的工作基础上,由第三方组建“延平区河道物业化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一支拥有专业人才的“河道护卫队”,制定河道巡查管理制度,配套专业巡查设施和设备,规范河道巡查作业标准,发现并跟踪解决现有河道巡查工作问题,完善河道环境数据,实现巡河工作标准化、监督管理集约化,有效提升河道管护工作效果和质量。
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要求第(略)项、第(略)项现更正为:
详见公告附件
3、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三、商务条件其他商务增加一下条款:
详见公告附件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中的(略)条款(1)更正为: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略)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