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赤锡乡、梧桐镇、白云乡、大洋镇、富泉乡)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略)
致各投标人:
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赤锡乡、梧桐镇、白云乡、大洋镇、富泉乡)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澄清:
问题1:(略)
答:(略)
问题2:(略)
答:(略)
问题3:(略)
答:(略)
问题4:(略)
答:(略)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中②其他修改为“投标人类似的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得 1分;(最高加4分)。”
3、获奖项目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应补充提供合同或有权部门批复文件。
4、可以附中文译文来解释这些文件以满足评分要求。
问题5、根据招标文件设计范围,包含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先期赤锡乡、梧桐镇、白云乡、大洋镇、富泉乡五个乡镇的独立村庄供水工程,从建设内容上看应未涉及中、大型水利工程设计而需要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水利行业丙级资质就可满足4、5级水利工程建设资质需求,建议资质更改为水利行业丙级!
答:(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