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章节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总投资额:(略).(略)万元 | 总投资额:(略).(略)(略)万元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规模:(略) | 工程规模:(略) |
3 | 第一章“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略) | 招标范围:(略) |
4 | 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5 | 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5人员要求:(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委派)资格:(略)(3)设计专业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委派)资格:(略) | 3.5人员要求:[if !supportLists](2)[endif]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委派)资格:(略)[if !supportLists](3)[endif]设计专业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委派)资格:(略)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 招标范围:(略) | 招标范围:(略) |
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if !supportLists]1、[endif]资质条件:(略) | 1、资质条件:(略) |
8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if !supportLists]5、[endif]人员要求:[if !supportLists](2)[endif]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委派)资格:(略)(3)设计专业负责人:(略) | [if !supportLists]5、[endif]人员要求:(略)(3)设计专业负责人:(略) |
9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7、其他要求:(2)招标人的其他约定:(略)(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包含的内容为:(略) | 7、其他要求:(2)招标人的其他约定:(略)(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包含的内容为:(略) |
(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项目管理人员 | (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委派):(略)(4)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方委派):(略) | (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委派):(略)(4)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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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体系认证 | (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方提供)具有有效的 ISO(略)(GB/T(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认可) | (1)具有有效的 ISO(略)(GB/T(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认可)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3.工程概况(3)工程内容:(略) | 3.工程概况(3)工程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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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if !supportLists]3.[endif]工程概况(4)工程承包范围:(略) | 3.工程概况(4)工程承包范围:(略)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略)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略)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4)其他属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承包人在 4.5.1 款情况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发包人代表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承包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 | (4)其他属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在 4.5.1 款情况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发包人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承包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6.1发包人的原因致暂停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发包人的原因致暂停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发包人的原因致暂停的情形包括: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 因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工期要求,而导致工期延误,误期违约金按专用条款 4.5 款执行,由设计单位承担。如因此造成本工程无法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的,发包人还可继续追究设计单位其他相应的责任。 | 因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工期要求,而导致工期延误,误期违约金按专用条款 4.5 款执行,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此造成本工程无法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的,发包人还可继续追究承包人其他相应的责任。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4.3设计费进度款 | 提交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总额的(略)%施工图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评审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总额的(略)%,竣工验收合格支付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略)%,剩余(略)%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以结算建安费为基数计算设计费,并与暂定设计费比较,按低者做为实际合同价,并支付剩余款项。 | 提交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总额的(略)%施工图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评审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总额的(略)%,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略)%,剩余(略)%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以结算建安费为基数计算设计费,并与暂定设计费比较,按低者做为实际合同价,并支付剩余款项。其中:(略)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4.5 其他约定 | 本工程招标前已完成工作及工程包含在承包人总承包范围,按照本条款约定进度申请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须妥善处理与该部分工作(或工程)实施方关系,根据工作进度及时申请相关款项,在获得发包人拨付该部分款项后及时向实施方支付,否则引起的纠纷及工程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 本工程招标前已完成工作及工程包含在承包人总承包范围,按照本条款约定进度申请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须妥善处理与该部分工作(或工程)实施方关系,根据工作进度及时申请相关款项,在获得发包人拨付该部分款项后及时向实施方支付,否则引起的纠纷及工程责任由承包方负责。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略)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1.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或结算款的,从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日按延付金额的 0.(略)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对于违约金超过合同总价 3 %或发包人拒不支付时,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略).3条的规定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或结算款的,从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日按延付金额的 0.(略)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确属于关键线路延误的,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对于违约金超过合同总价 3 %或发包人拒不支付时,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略).3条的规定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1.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 |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1.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订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订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达到日及以上的;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1.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 |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达到日及以上的;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3.1 争议的解决程序 | (1)向 发包人所属管辖区内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向项目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3 | 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发包人返还给承包人全部与工期有关(或里程碑罚款)的违约处罚金(不包括利息)。 | 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 |
(略) |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一、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略)个子项目:(略) | 一、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略)个子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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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二、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略) | 二、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略) |
(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已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略)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已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略) |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
(略) |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生成,方案设计等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