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农村管网延伸工程(单龙寺、东西溪、太阳片) |
项目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农村管网延伸工程(单龙寺、东西溪、太阳片)I标段 |
标段编号 | E(略) |
招标人 | 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最高限价(元) | (略).(略)元 |
代理机构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恒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北祖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因故放弃中标资格,经招标人研究,决定依法递补“安徽省阜南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合肥钦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原第三中候选人依序递补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略)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行为分值达到(略)分以上。 |
投标工期 | (略)日历天 |
地址 | 牵头人地址:(略) |
投标价 | (略).(略)元 |
项目经理 | 丰其明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 |
皖(略)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郭士亭 | 质量标准 | 验收合格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项目经理业绩 | 1、庐阳区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改造工程( 第六批)2、瑶海区通达路排水提标改造、蓝天公寓片区积涝点整治、恒通片区内涝治理工程 |
项目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 1、固镇县 (略) 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一标段2、阜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S(略)道路建设阜南县境内拆迁安置点供水和二期(S(略) 至中岗段)道路建设影响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
企业获奖 | 1、阜南县排涝泵站增扩容及涵闸(润河洼地治理)刘大庄排灌站及配套工程施工标-(略)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奖”2、阜南县(略)年度农村饮水工程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批)?魍葜行乃?厂工程-(略)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3、阜南县(略)年度排涝泵站增扩容及涵闸工程施工1标(宋台站)工程-(略)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奖” |
企业业绩 | 1、固镇县(略)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1标2、阜南县(略)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优化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瑞丰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行为分值达到(略)分以上。 |
投标工期 | (略)日历天 |
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略)号 |
投标价 | (略).(略)元 |
项目经理 | 张雪玲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 |
皖(略)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邓晓峰 | 质量标准 | 验收合格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项目经理业绩 | 1、霍邱县(略)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4标2、灵璧县(略)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渔沟水厂、刘贯水厂施工 |
项目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 灵璧县(略)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渔沟水厂、刘贯水厂施工 |
企业获奖 | 1、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全椒县荒草三圩进退洪闸工程-(略)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2、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北沱河洼地 (灵璧县)大俞闸工程-(略)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 3、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蚌埠境内)固镇县张家湖片等治理工程总包项目殷楼西站工程-(略)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 |
企业业绩 | 1、金寨县南溪镇龙腾自来水厂改造提升工程2、金寨县汤家汇镇集镇自来水工程施工标 |
公示时间 | (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略)号)。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