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与磋商“4.1.4综合评分表”的“6.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中:
6 |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中,高效液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原子荧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微波消解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串联原子荧光每台得0.5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略) 2、供应商具有抽样过程采样影像记录设备的每台得0.2分,满分1分;具有用于食品采样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的每台得0.5分,满分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略) 3、供应商建有满足食用农产品储存条件的冷库(冷冻和冷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具有自有抽样车辆的每辆得0.5分,最高2分; 5、供应商具有专业冷链采样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注:(略) | (略)分 |
更正为:
6 |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中,高效液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原子荧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微波消解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串联原子荧光每台得0.5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略) 2、供应商具有抽样过程采样影像记录设备的每台得0.2分,满分1分;具有用于食品采样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的每台得0.5分,满分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略) 3、供应商具有满足食用农产品储存条件的冷库(冷冻和冷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略) 4、供应商具有抽样车辆的每辆得0.5分,最高2分; 5、供应商具有专业冷链采样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注:(略) | (略)分 |
(二)将采购文件第一章“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略)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三、获取磋商文件”中:
“时间:(略)
更正为:
“时间:(略)
(三)将采购文件第一章“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略)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四、响应文件提交”中:
“截止时间:(略)
更正为:
“截止时间:(略)
(四)将采购文件第一章“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略)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五、开启”中:
“时间:(略)
“地点:(略)
更正为:
“时间:(略)
“地点:(略)
更正日期:(略)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