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项目丰顺县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部分: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企业获得奖项 ((略)分) | 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1个得5分;获得省级奖项的,1个得4分;获得市级奖项的,1个得3分,最多得(略)分; 2.其他情形的, 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需附相关奖项证明(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 2.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
企业业绩 ((略)分) | 1. 投标人自(略)年起承接过项目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大于或等于(略)万元或以上的每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2.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 2.需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否则不得分)。 3.未提供扫描件的;业绩时间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 |
投标人纳税等级情况 (5分) | 1.投标人至今连续3年或以上被评为“纳税信用 A 级”称号的,得5 分。 2.投标人至今连续2年被评为“纳税信用 A 级”称号的得 2.5分。 4. 投标人至今获得1年被评为“纳税信用 A 级”称号的得1 分。 5.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以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略) 2.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 3.时间以材料上注明的公示评价年度为准,公示评价年度必须含有(略)年度,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量化标准或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 |
企业财务状况 ((略)分) | 1.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出现过至少连续(略)日(略)万元或以上银行存款证明的,得(略)分;连续(略)~(略)日的,得(略)分;连续5~9日的,得5分;连续 1~4日的,得1分。 2.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需有牵头方附有效期内的有关证明(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 2.要求证明的额度≤招标控制价÷招标工期天数×(略)天。 3.未提供扫描件的;存款证明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5分) | 1.提交电子保函(保险)的,得5分。 2.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得3分 3.采用信用承诺函的,得1分。 4.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的,提供电子保函(保险)打印件扫描件; 2.采用银行保函的,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采用保证保险的,附保单原件扫描件。 |
更正后: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备注 |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略)分) |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具有造价工程师1名,二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得3分;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说明:(略) | 1.提供人员合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 |
企业业绩 ((略)分) | 1. 投标人自(略)年起承接过项目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大于或等于(略)万元或以上的每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2.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 2.需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否则不得分)。 3.未提供扫描件的;业绩时间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 |
投标人纳税等级情况 (5分) | 1.投标人至今连续3年或以上被评为“纳税信用 A 级”称号的,得5 分。 2.投标人至今连续2年被评为“纳税信用 A 级”称号的得 2.5分。 4. 投标人至今获得1年被评为“纳税信用 A 级”称号的得1 分。 5.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以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略) 2.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 3.时间以材料上注明的公示评价年度为准,公示评价年度必须含有(略)年度,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量化标准或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 |
企业财务状况 ((略)分) | 1.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出现过至少连续(略)日(略)万元或以上银行存款证明的,得(略)分;连续(略)~(略)日的,得(略)分;连续5~9日的,得(略)分;连续 1~4日的,得5分。 2.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需附有效期内的有关证明(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 2.要求证明的额度≤招标控制价÷招标工期天数×(略)天。 3.未提供扫描件的;存款证明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5分) | 1.提交电子保函(保险)的,得5分。 2.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得3分 3.采用信用承诺函的,得1分。 4.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略) | 1.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的,提供电子保函(保险)打印件扫描件; 2.采用银行保函的,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采用保证保险的,附保单原件扫描件。 |
二、其他补充事项
1、现重新打包招标文件(进入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中“答疑澄清文件”栏下载本项目的澄清文件,按照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本更正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此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原定的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安排作如下调整。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丰顺县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略)年4月(略)日(略):(略)时止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 (略)年4月(略)日(略):(略)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略)年4月(略)日(略):(略)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略)年4月(略)日(略):(略)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略)年4月(略)日(略):(略)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略)年4月(略)日(略):(略)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略)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略)时至(略):(略)时止 |
定标日期 | 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略)个工作日内 |
招标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