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中央商务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玉坎河,三合潭河流域文化廊道建设二期)三合潭段的变更公告 关于玉环市中央商务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玉坎河,三合潭河流域文化廊道建设二期)三合潭段的澄清与修改(招标编号:(略) 一、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3.1投标文件组成资信标((略))证书材料: 原为: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的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扫描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内容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如已实行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略)年(略)月份以来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盖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扫描件);(如已实行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 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略) 5)浙江省省外企业需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办理状态显示“已备案”的信息网页截图)。 现更改为: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的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扫描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内容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如已实行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予认可)和“三类人员”B 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如已实行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略) 年 (略) 月份以来连续 2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盖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扫描件);(如已实行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 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略) 6)浙江省省外企业需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办理状态显示“已备案”的信息网页截图)。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略) 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人:(略) 监 督 部 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