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及分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答疑澄清补充(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略)
一、原来招标文件中“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及分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略)
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略)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5月(略)日
附件1:(略)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及分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及分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略)万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