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做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每个品目中的“▲所投产品需提供具有相应国家资质认定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测)报告中的参数与投标人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检验(测)报告为准。若多份检验(测)报告参数不一致的,以最新检验(测)报告为准。检验(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更正为“▲以下参数均须提供具有相应国家资质认定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检测(验)报告未体现的参数,须提供设备原厂的佐证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消防救援领域现行行业标准类别由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调整为消防救援行业标准,代号由“GA”调整为“XF”,投标人提供“GA”的标准(编号相同的)也予以认可。)”
二、合同包3:
(1)3-1隔离带开辟机器人
“XF(略).1-(略)《消防车体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更正为“XF(略).1-(略)《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
(2)3-2个人护具
“头灯(满足XF (略)-(略)《消防员照明灯具》标准,取得3C认证)”更正为“头灯(满足GB (略)-(略)《消防员照明灯具》标准)”。
(3)3-8水域救援套装
“★6.需配备:(略)
(4)3-9水域救援套装
“★(略).至少由水域救援头盔、水域救援手套、水域救援靴、激流救生衣、特级干式/湿式救援服,大音量救生口哨、水域救生刀、多用途信号灯、抛绳包等组成。”更正为“★(略).至少由水域救援头盔、水域救援手套、水域救援靴、激流救生衣、特级干式/湿式救援服,大音量救生口哨、水域救生刀、多用途信号灯、抛绳包等组成。配件数量:(略)
三、合同包4:
(1)4-1救生拉杆
“救援杆:(略)
(2)4-3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GB(略).4-(略)《》、GB(略).9-(略)爆炸性环境标准、防爆标志Ex de ib mb IICT6 Gb;”更正为“GB(略).4-(略)《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略)
“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GB/T(略)-(略)中IP(略)等级的规定,防水等级≥IP(略);”更正为“防爆等级 Ex de ib mb IICT6 Gb,防水等级≥IP(略);”。
(3)4-5高压起重气垫
“配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