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号4 隔离带开辟机器人的“XF(略).1-(略)《消防车体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更正为“XF(略).1-(略)《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
(二)增加样品(风力灭火机1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1台)
(1)投标样品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样品名称。投标样品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投标人样品提供不全或样品技术参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评标委员会有权按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进行评审;逾期提交样品的视为没有提交,相应样品考评项不得分。
(2)样品递交方式:(略)
(3)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将样品进行破坏性测试,由此造成的损坏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保留作为测试验收依据,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采购人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或更优)的货物。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于开标当日办理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后果自负。
(三)计术项评分更正为:
技术项(F2×A2)满分为(略).(略)分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投标产品中参数要求 | (略)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评定,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略)分;技术要求中标注“★”符号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一般技术指标(共(略)项)每负偏离一项或未提供第三方检测(验)报告加以作证的扣1.(略)分,扣完为止。备注:(略) |
| 样品(风力灭火机) | 2 | 样品外观:(略) |
| 样品(风力灭火机) | 2 | 功能实用性:(略) |
| 样品(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 2 | 样品外观:(略) |
| 样品(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 2 | 功能实用性:(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