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略)SQCGZ(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5月(略)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删除采购需求中所有与RS(略)、RS(略)、RS-(略)相关的表述,具体如下:
①删除所有“通讯方式:(略)
②删除“COD传感器”和“氨氮传感器”中的“信号输出方式:(略)
③“化学需氧量自动分析仪”中“模拟输出及通讯:(略)
④“高清视频监控枪机”中“通讯接口:(略)
(二)、“第一项:(略)
(三)、对评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①“1.投标人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入河排污口管理类、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类、水环境容量管理类、水环境遥感反演服务类、水环境综合管理类、水生态环境挂图作战系统类、水质预警监测系统类的上述业绩,每类业绩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
现修改为:
“1.投标人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入河排污口管理类、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类、水环境容量管理类、水环境遥感反演服务类、水生态环境挂图作战系统类的上述业绩,每类业绩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②“3.投标人能够提供以往真实项目应用场景的水污染溯源分析报告及溯源仪的应用场景对应的合同证明文件,得2分,没有不得分。”
现修改为:
“3.投标人能够提供以往真实项目应用场景的水污染溯源分析报告及溯源仪的应用场景对应的合同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③“投标人或所投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点设备制造商,满足如下要求的:(略)
现修改为:
“所投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点设备,满足如下要求的:(略)
(四)、“本项目核心产品是指:(略)”修改为:(略)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
(五)、删除采购需求中“审计要求:(略)
(六)、需求增加以下内容:(略)
(七)、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至:(略)
更正日期:(略)年6月(略)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蚌埠市胜利东路(略)号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略)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佳(采购人),王子为(采购中心)
电话:(略)-(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