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1、管理体系认证(1) | 1.(略)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略) |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2、项目主要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要求
【项号1】现更正为
★4.额定容量≥(略)kVA,最高电压≤(略)kV,低压侧≤(略)V,额定电流:(略)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商务要求中★(略)、违约责任中的(略).3、(略).4现更正为:
(略).3(1)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中标人应保证配电项目的安全施工。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略).4(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略)%。
(2)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略)天以上(含(略)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略)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略)%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四、更正合同参考文本:(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