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