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评审项目—符合性审查—拟分包情况说明“评审标准(证明材料)”录入信息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原录入信息为“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略)
根据招标文件更正录入信息为:(略)
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评审项目—符合性审查—拟分包情况说明“分包其他要求”录入信息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原录入信息为“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略)
投标人或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格条件:(略)
根据招标文件更正录入信息为:(略)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编号:(略)
2、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