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盐厂河道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由舟山市普陀山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建设的朱家尖盐厂河道建设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略)4年8月1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开标。因评分基准价计算差错,于(略)4年8月(略)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复核,更正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湖北驭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蔡甸区后官湖退渔还湖渔梗拆除及水利连通工程施工 |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洞头县新城二期河道护岸工程(新西河、大朴溪) |
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 | 龙游县灵山港综合治理工程(溪口段)施工一标 |
评标纪要:
窗体顶端
在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陕西国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略)
在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舟水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无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3第2.(1)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其商务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在商务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富水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4.3第(3)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其商务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8月2日复评后发现浙江广川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无法体现新建(或改建)河道特征,又无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纸佐证,经评标委员会经过讨论后一致认定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3第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8月2日复评后发现仙桃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类似业绩资料提供的合同和竣工验收鉴定书为“保康县城区上段橡胶坝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网上公示的项目为“保康县城区上段橡胶坝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经过讨论后一致认定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3第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窗体底端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略)年8月(略)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行政监督:(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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