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租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七)原已由招租人出租的宿舍约(略)间,纳入本次整体招租管理范围。
2
(九)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承租期间,如因政府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按县最新拆迁征收标准予以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
(九)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合同签订三年内,如因拆迁、移作他用等政府原因及招租人房产整体转让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按县最新拆迁征收标准予以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合同签订三年后,如因拆迁、移作他用等政府原因及招租人房产整体转让原因,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房屋,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对于承租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不做任何补偿,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招租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承租人(不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略)
四、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租代理机构:(略)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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