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
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if !supportLists]一、[endif]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问题1:(略)
答:(略)
问题2:(略)
答:(略)
2. 根据《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使用财政性资金资建设的VTS项目应按规定报交通运输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非财政性资金出资建设的VTS项目应按《关于非交通部出资建设VTS系统纳入海事运行管理的意见》(海通航〔(略)〕(略)号)的要求,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立项审批。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使用单位应为依法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职责海事管理部门。所以,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项目都应按规定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且必是由海事部门使用的项目,其他项目均不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此要求不存在具有倾向性的歧视条款,是对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这类特定项目的具体明确。同时,也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防止不法人员业绩造假,有利于评标委员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问题3:(略)
答:(略)
问题4:(略)
答:(略)
2. 根据《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使用财政性资金资建设的VTS项目应按规定报交通运输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非财政性资金出资建设的VTS项目应按《关于非交通部出资建设VTS系统纳入海事运行管理的意见》(海通航〔(略)〕(略)号)的要求,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立项审批。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使用单位应为依法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职责海事管理部门。所以,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项目都应按规定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且必是由海事部门使用的项目,其他项目均不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此要求不存在具有倾向性的歧视条款,是对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这类特定项目的具体明确。同时,也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防止不法人员业绩造假,有利于评标委员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问题5:(略)
答:(略)
问题6:(略)
答:(略)
2. 根据《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使用财政性资金资建设的VTS项目应按规定报交通运输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非财政性资金出资建设的VTS项目应按《关于非交通部出资建设VTS系统纳入海事运行管理的意见》(海通航〔(略)〕(略)号)的要求,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立项审批。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使用单位应为依法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职责海事管理部门。所以,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项目都应按规定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且必是由海事部门使用的项目,其他项目均不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此要求不存在具有倾向性的歧视条款,是对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这类特定项目的具体明确。同时,也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防止不法人员业绩造假,有利于评标委员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